我国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对策和建议

我国应积极参与构建全球碳金融市场。基于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原则,发展经济是我 国第一要务,但是中国是二氧化碳最大排放国。具有很大的减排潜力,中国是CDM项目最重要的供给国,潜力与实力相结合.完全有能力成为国际碳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。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。碳金融市场有很大发展空间,参与构建全球碳金融市场,可以成为我国参与国际金融体系的“突破口”,也可以有效提高国内低碳技术水平。但是我国还处于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.中国的核证减排量的价格一直被发达国家的买家人为地压低.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上没有话语权和定价权。我国政府、企业、碳金融中介机构应积极行动起来,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、制度、标准、技术制定,以出资的方式积极参与国际多边合作型碳基金中去,改变中国只参与CDM初级市场的困境,熟悉国际碳金融市场的规则和程序,加快步伐参与构建全球碳金融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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